防粘连膜
导读
【导读】 防粘连膜是在手术结束前放置于创面或组织之间、起临时物理隔离作用的膜状植入材料,用于减少术后纤维性粘连。常见材料包括聚乳酸及其共聚物、改性壳聚糖、氧化再生纤维素、透明质酸钠与羧甲基纤维素复合材料等,多为可吸收设计,在创面修复后逐步降解。站内产品库中,防粘连膜类产品均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,主要用于腹盆腔手术,也有面向肌腱修复的专用产品。
本专题依次介绍防粘连膜的定义与管理类别、作用原理、常见材料与类型、适用手术与使用场景、与防粘连凝胶和冲洗液的区分,以及注册核对与采购要点。防粘连膜只是减少粘连的手段之一,规范操作和彻底止血同样重要,是否使用、选用哪种产品,应由手术医生结合术式和创面情况决定。采购时应核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适用范围。
防粘连膜是什么及管理类别
防粘连膜是一类用于预防或减少术后组织粘连的膜状医用材料。手术操作会损伤腹膜、肌腱鞘等组织表面,创面在修复过程中渗出纤维蛋白,如果相邻的两个创面长期贴合,就可能形成纤维性粘连。防粘连膜在关腹或缝合前铺放在创面上,把容易粘在一起的组织暂时隔开,等创面完成修复后,膜材料再逐步被机体降解吸收。它与防粘连凝胶、防粘连冲洗液同属防粘连产品,区别主要在于形态和使用方式。
从站内产品库的登记情况看,防粘连膜类产品均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。国产产品如“可吸收防粘连膜”(国械注准20173144248)、“肌腱防粘连膜”(国械注准20153140311)、“医用防粘连改性壳聚糖(膜)”(国械注准20153141845);进口产品如“防粘连膜INTERCEED Absorbable Adhesion Barrier”(国械注进20173142107)、“防粘连薄膜SEPRAFILM ADHESION BARRIER”(国械注进20193142169)。早年的产品使用“国食药监械(准)字”“国食药监械(进)字”等旧格式证号。
同一产品在不同时期可能对应不同证号,例如库中“可吸收防粘连膜”同时可见国械注准20173144248与国械注准20173644248两条登记,分类段数字有所不同。采购和使用时应以现行有效的注册证为准,核对产品名称、结构及组成、适用范围和有效期,不能只凭“防粘连膜”这一通用叫法判断产品是否适用于某类手术。
防粘连膜的作用原理
术后粘连的形成与创面修复过程密切相关。手术中的切割、电凝、缝合、干燥和异物刺激都会损伤浆膜或腱鞘表面,局部出现炎症反应和纤维蛋白渗出。正常情况下,纤维蛋白会被机体的纤溶系统溶解,创面由新生的间皮细胞覆盖而恢复光滑;如果纤溶活性下降或损伤范围较大,纤维蛋白就会逐步机化,被成纤维细胞和新生血管长入,在相邻组织之间形成纤维条索或膜状粘连。
防粘连膜针对的就是这一修复窗口期。膜材料铺放在创面上,把受损表面与周围的肠管、网膜、子宫附件或肌腱等组织隔开,使它们在修复的关键阶段不直接接触,减少纤维蛋白桥接的机会。可吸收类防粘连膜在体内会逐步水化、降解,降解速度因材料而异,原则上要覆盖创面修复所需的时间,之后被机体代谢清除。这也是此类产品多设计为可吸收材料的原因,可以避免再次手术取出。
防粘连膜属于物理隔离手段,作用范围局限在膜覆盖的部位,无法替代规范的手术操作。临床上减少粘连还依赖于轻柔操作、减少组织损伤、彻底止血、清除积血和异物、保持组织湿润等措施。部分产品的说明书对止血状态、放置方式和覆盖范围有具体要求,未按说明书使用可能影响效果,相关要求应以具体产品的说明书为准。
从材料角度看,防粘连膜需要兼顾几方面性能:在体内放置期间保持一定的完整性和覆盖面积,不过早溶解或移位;与组织接触时具有较好的生物相容性,不引起明显的炎症和异物反应;降解产物能够被机体代谢;同时还要便于术中裁剪、铺放和贴附。不同材料在这些方面各有取舍,有的产品遇水后迅速变软贴合创面,有的则保持织物或薄膜形态,使用者应结合说明书了解所用产品的特点。
防粘连膜的常见材料与类型
聚乳酸类是国产防粘连膜中较常见的一类。站内产品库可见“聚乳酸防粘连膜”(国械注准20173644517、国械注准20173640335)、“PLGA术后可吸收防粘连膜”以及商品名为弘健、健普等的旧证登记。聚乳酸及乳酸-羟基乙酸共聚物(PLGA)是可降解高分子材料,在体内通过水解逐步降解为乳酸等小分子,降解时间与分子量、共聚比例和膜厚度有关,不同产品之间差异较大。
天然多糖来源的材料也用于防粘连膜。改性壳聚糖类产品在库中登记为“医用防粘连改性壳聚糖(膜)”,旧证商品名为百菲米;进口产品中,INTERCEED一类以氧化再生纤维素制成的织物状膜材较为常见,SEPRAFILM一类则由透明质酸钠和羧甲基纤维素制成,遇水后形成凝胶状覆盖层。这些材料的来源、形态和吸收方式各不相同,对放置技术和创面条件的要求也不完全一样。
按使用部位划分,大多数防粘连膜面向腹腔、盆腔手术,也有专门用于肌腱修复的“肌腱防粘连膜”,以及登记为“可吸收防粘连纤维膜”的纤维状产品。宫腔操作后防粘连另有宫腔防粘连隔膜、隔离支架和凝胶等专用产品,与腹盆腔用膜不能互相替代。选择时应以注册证中的结构及组成和适用范围为依据,而不是只按材料名称推断用途。
规格方面,防粘连膜通常有多种尺寸可选,片状产品可在术中按创面大小裁剪,部分产品还区分厚度或单层、复合结构。包装上多为单片独立无菌包装,灭菌方式因材料而异。对比不同类型产品时,可以关注材料来源、吸收方式、放置后是否需要缝合固定、遇水后形态变化以及腔镜下是否便于操作,这些信息一般在注册证结构组成和说明书中有所说明。
防粘连膜的适用手术与使用场景
腹盆腔手术是防粘连膜常见的使用场景。妇科的子宫肌瘤剔除、附件手术、子宫内膜异位症手术,普外科的肠道手术、粘连松解手术等,术后都存在发生腹腔或盆腔粘连的可能。粘连可能与慢性盆腔痛、肠梗阻、不孕以及再次手术时分离困难等问题相关,因此医生会根据手术范围、创面大小和患者的生育需求等因素,评估是否在关腹前于创面放置防粘连膜。
腔镜手术同样可以使用防粘连膜,但对产品形态有要求。部分膜材需要卷曲后经穿刺套管送入腹腔,再在镜下展开铺平,膜的柔韧性、遇水后的黏附性和是否容易破损都会影响操作。站内可见“粘克/微创手术防粘连膜”等以微创手术为卖点的产品,但能否用于腔镜、需要何种放置方法,仍应以注册证适用范围和说明书为准。
肌腱修复是另一类场景。手外科肌腱断裂缝合或肌腱松解术后,肌腱与周围腱鞘、皮下组织粘连会限制滑动,影响手指活动功能,库中“肌腱防粘连膜”即面向这类用途。无论用于哪个部位,防粘连膜都属于植入材料,存在感染、异物反应等风险,有明显感染的创面、对材料成分过敏等情况通常需要谨慎,具体禁忌证以说明书为准,是否使用由手术医生决定。
在医疗机构内,防粘连膜通常作为手术室备用耗材管理,由手术医生在术前或术中根据情况提出使用需求,护理人员按无菌操作要求传递。使用前应核对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有效期和包装完整性,并与手术医生确认放置部位。术后病历和手术记录中注明使用的产品和批号,便于后续随访和追溯。
防粘连膜与防粘连凝胶、冲洗液的区分
防粘连膜是片状或织物状的固体材料,需要裁剪后铺放在明确的创面上,隔离效果集中在覆盖区域,适合创面位置清楚、面积相对局限的情况。它的优点是位置相对确定,不足是对不规则创面和深部间隙的贴合较难,腔镜下操作也需要一定技巧。站内产品库中,这类产品以“防粘连膜”“防粘连薄膜”“防粘连纤维膜”等名称登记。
防粘连凝胶为半流体,可经推注器涂布在创面上,较容易覆盖形状不规则的表面或进入狭小间隙。库中可见“聚乳酸防粘连凝胶”(国械注准20153142193)、“透明质酸钠防粘连凝胶”(国械注准20223140103)、“交联透明质酸钠宫腔防粘连凝胶”(国械注准20233141570)等第三类产品,其中宫腔用凝胶面向宫腔操作后的防粘连,与腹盆腔用途不同。
防粘连冲洗液或防粘连液在手术结束前灌注于腹腔或盆腔,通过在器官表面形成一层液体或胶体保护层发挥作用,覆盖范围较大,但在局部的停留时间与膜材不同。库中可见“外科手术用防粘连冲洗液”“手术防粘连液”等第三类产品,也有按第二类注册的生物胶液类产品。站内已另有“防粘连冲洗液”“手术防粘连溶液”“宫腔防粘连隔膜”专题,可对照阅读。选择哪种形态,应由医生根据术式和创面情况判断。
三类产品之间并非互相排斥,临床上也有根据创面特点分别选用的做法,但同一部位是否可以联合使用、联合使用是否会相互影响,需要参考各自说明书,没有依据时不宜随意叠加。对采购部门来说,三者通常属于不同的注册单元和价格项目,应分别核对注册证,不宜按“防粘连”一个名称统一招采。
防粘连膜注册核对与采购要点
防粘连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采购前首先核对注册证。可在药监部门的数据查询系统中输入证号,确认产品名称、注册人、型号规格、结构及组成、适用范围和有效期与供货产品一致。库中既有“国械注准”“国械注进”等现行格式证号,也有大量“国食药监械(准)字”“国食药监械(进)字”旧证,旧证产品应确认是否已完成延续注册;同一产品的新旧证号可能不同,要以现行有效的证书为准。
到货验收时检查标签、包装和随附文件。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、注册证编号、注册人或生产企业、规格尺寸、批号、灭菌方式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,无菌包装应完整、无破损受潮。部分可吸收材料对温度和湿度敏感,入库后按说明书要求的条件储存,遵循先进先出,开封后不得重新灭菌或再次使用。
配置时结合临床需求选择规格。不同术式需要的膜材尺寸、厚度和柔韧性不同,腔镜手术还要考虑能否经套管送入和展开,可请手术科室参与评估。防粘连膜植入患者体内,医疗机构应按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,在病历或手术记录中登记产品名称、规格和批号,保存可追溯信息;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不良事件或产品质量问题,应及时记录并按规定上报。
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产品时,可以重点了解材料组成、规格尺寸、适用部位、是否适合腔镜操作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,并要求供应商提供注册证、说明书和检验报告等资料。医保编码、收费项目和院内准入流程因地区和医院而异,应按本单位的规定办理,不宜以宣传资料替代注册证载明的内容。